練跑要申請不反對通知書?跑會:執行上不可行



【體路專訊】日前有報道指本港一跑步團體「長跑網」接獲警方通知,需要為跑步活動申請不反對通知書。經向多個本地跑會查詢後,大部分均表示未曾收過有關要求,他們雖指未了解事件詳情,但他們仍表示如需按報道中所言要預先遞交每次跑班路線及聚餐地點,幾是不可行的。

該報道指「長跑網」負責人Alan需要為他們其中一日逢周四的跑步活動,向警察牌照科申請不反對通知書,活動人數逾30人,需要遞交活動詳細資料,包括時間、地點、路線及聚餐地點,惟至活動當日仍未收到警方審批發出不反對通知書。Alan稱明日上午將就事件與警方開會。

香港近年跑步人口急速上升,上年參與渣馬跑手人數已逾7萬人,香港跑會數目及練跑人數亦有顯著上升。雖然香港法例中《公安條例》第245章節,已就集會定義豁免社交、康樂、文化、學術、教育、宗教或慈善類別而舉行的聚集,然而目前籌辦大型跑步活動因涉及多於一個政府部門,故仍需事前向相關部門申請不反對通知書。

陳家豪(圖:體路資料庫)

樂家跑會總教練、香港長跑好手陳家豪表示,為跑步活動申請不反對通知書不是新鮮事:「幾年前已知有這些規定,試過帶超過100人的跑班,活動有很多公開宣傳,就會收到警方電話查問要否申請封路,要否警方支援等。但若果要實行於全港運動團體,跑步以外,還有足球、籃球、欖球等,那就實在太多活動需要申請(不反對通知書)。」

楊日雄(圖:體路資料庫)

荃灣田徑會總教練楊日雄則謂未收過相關通知,但認為此舉應用於日常跑班並不可行:「單看報道內容,我覺得難以執行,我們每星期有三、四天練習,訓練內容會按每個跑手狀態、比賽日程去調整,路線也有可能每次調整,有時跑運動場、跑街、跑山或斜路。若以上資料都要在活動前遞交,待發出不反對通知書才能舉行的話,等於要令香港跑步界停滯不前。」

紀嘉文(圖:體路資料庫)

跑手堂總教練紀嘉文表示不相信要全港運動團體執行,因為會相當擾民:「目前跑步運動已非常普及,很多人會相約一齊跑步、練長課,通通都要申請就會很不便。難道一班人去公園耍太極,打柔力球也要申請(不反對通知書)嗎?」至今目前跑手堂跑班活動從未有收過相關要求申請。

楊肇麟(右二)(圖:體路資料庫)

跑鞋店Launch8負責人、私人跑步教練楊肇麟則認為執行上有難度:「我教的班每班只有3至10人,大家關係既是教練與學生,也是朋友,就算學生一晚沒空練跑,放工後還是會來運動場找我們大家一同晚餐,如何能交代聚餐地點的細節,擾民同時執行也有困難。」

文少杰(圖:RMAC)

Running Man Athletics Club總教練文少杰則認為報道中所指屬「個別事件」:「我們目前有20個跑班,每星期練一課,要全港跑會一同申請的話,對警察工作負荷相信也非常大,看來並不合理。就今次事件,我其實明白香港跑手中大家有不同政見,但我相信他們大多都不會做出過份或違法行為,日常跑步練習不會牽涉示威行為。」

但有網民早前發起昨日在將軍澳進行「和理跑」活動,以抗議警方行為。有立法會議員更於網上公開呼籲活動必要時要分兩隊進行,以避過「超過30人」活動要申請不反對通知書的規定,被指借跑步之名進行示威活動。

按此連結《公安條例》第245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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