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証顯拒藥檢被停賽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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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路專訊】香港運動禁藥委員會上週宣佈,香港三項鐵人運動員勞証顯,因違反運動禁藥管制規條而被處分停賽4年。

個案發生於2015年5月12日的賽外藥物檢測,運動員拒絕提供藥檢樣本。

勞証顯接獲香港運動禁藥委員會有關指控後,行使他的權利出席2015年6月5日的運動禁藥紀律專責委員會的聽證會,並提出作證。運動禁藥紀律專責委員會經過慎重考慮作出裁決,基於運動員沒有合理原因而拒絕提供藥檢樣本,裁定運動員違反運動禁藥管制規條。勞証顯隨後向香港運動禁藥上訴專責委員會提出上訴。上訴專責委員會於2015年11月16日召開的上訴聽證會,最終決定維持紀律專責委員會的判決。勞証顯的停賽期為2015年5月26日至2019年5月25日。

停賽期間勞証顯將被褫奪以任何身份參與所有中國香港體育協會暨奧林匹克委員會 (港協暨奧委會) 屬會活動或受世界運動禁藥法規管制之組織的相關活動資格。

資料來源:香港運動禁藥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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